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会长---杨丽丽女士

杨丽丽,湖南沅江人

  1956年8月考上了湖南省戏剧学校,1960年毕业分配在湖南省花鼓戏剧团担任花鼓戏演员。

  1961年6月考上了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吉林省总队文工团。在团里担任歌舞演员,1965年至1968年在吉林省军区文工团担任民歌独唱演员,因表演突出,被军区评为一级演员和雷锋式的有特殊贡献的好演员,在部队的十多年来曾多次立功受奖,评为文明标兵德才兼备的好干部。

  可谁曾想,因文化大革命而深受迫害, 1968年3月16日因保护老首长,给被关在牛棚里的老首长送饭、送信,而被定为知情不举包庇反革命下放到汽车厂当工人。直到1970年评反并恢复了干部名义调到长春银行宣传科工作,但由于我从小就当演员,一直在文化系统里工作二十余年,对于银行工作不精通,连算盘都看不懂,1972年2月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通过原国家医药总局蔓焰局长调到北京筹备中华老年文化艺术基金会。

  1975年至1978年在中华老年文化艺术基金会担任艺术指导,1979年至1985年在中国东方文化公司担任艺术指导,1986年至1991年被聘担任黑龙江省文化研究中心任教授,1992年至1993年筹备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

曾接待台湾省以杨清钦为团长的“全球董杨宗亲”代表团,并引进杨清钦捐款近 8000多万人民币,用于泉洲、石狮、夏门、山西、大连、北京首都博物馆、北京大学等,修桥、修路、修庙、办学、捐赠贫困山区。

· 向山西省静乐县特困区捐款 10万元人民币。
. 向内蒙古民族剧团“满都海斯琴蒙古剧”捐款 10万元人民币,以加强民族团结和各族人们的深厚感情,弘扬民族文化。